不能助长数码技术的滥用
《无情之火》的获奖,虽不违反影展规则,却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数码技术的滥用。制作这么拙劣的摄影作品都能获得金奖,可以想象,下届中国国际影展将会有更多拙劣的数码制作作品参展。
有的影赛作品分类中专门有"数码创意"一类,参加此类比赛,大家尽可发挥数码技术的优势,创造出令人耳目一新的作品。但对社会生活、民俗风情摄影,不提倡进行数码制作。因为你是在"记录"当今这个社会,而不是在"创造"这个社会。生活中本没有这个场景,却要造出这个场景,就失去了摄影的纪实功能,就是自欺欺人,于己于人无利,于社会发展更无利。
当假新闻和纪实摄影作品层出不穷、公众对一切好的新闻和纪实摄影作品都持怀疑态度之时,新闻和纪实摄影就陷入了信任危机,还谈何进一步的发展?当数码制作影像在各展赛摘金夺银、摄影界的"造影作品"几近泛滥、以至于难觅真实影像之时,影像的信任危机也到来了。这到底是摄影的福音还是摄影的悲哀?记录性是摄影的本质属性,摄影姓摄名影。运用摆拍或数码技术弄出来的作品,还是"摄影作品"吗?
国外的许多沙龙影赛作品一看就知道是数码制作的,但细看你又会惊叹于其制作的技术和观念的表达;而中国的类似影赛作品是千方百计想以假乱真,却是破绽百出。这也许是中国数码技术初期发展时期的一个重要特色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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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收到2008/03/21《中国摄影报》,此文发表在第2版。细看之后发现,发表时被删除了第一段第二句和最后一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