忠民影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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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 五月, 2008年

成龙代言佳能,写错广告词了吗?

摄影杂谈 — 作者 郑忠民 2008年05月05日 22:59

   

2008年3月中旬,佳能(中国)有限公司正式对外宣布,国际巨星成龙先生成为佳能EOS数码单反相机和EF镜头在中国地区(不包含香港、澳门和台湾地区)的形象代言人。佳能公司邀请响誉国际影坛的成龙先生担任代言人,不仅可以表现佳能EOS产品稳重可靠的品牌形象,而且可以彰显佳能巩固其在数码单反市场王者之位的必胜信心。

此后,成龙代言佳能相机和镜头的广告开始在报刊、杂志、电视、网络等媒体不断展示。第一次看到"记录感动,我一直用EOS"的广告词时,我就发现"动"字似乎写错了。其左边"云"的上横(行草书可以写成点)漏掉了,下边的点又没有体现,完全写成了"功"字。示之于朋友,大家都说肯定是写错了。但我仍不敢确定,于是去查阅书法字典,并未发现"动"字有如此写法,却与"功"字的写法如出一辙。料想大家都会发现这一错误,定会有人提出疑问。但直到今天,还没有在媒体和网络上见到纠错的消息,就觉得有必要公开一下了。

成龙是我很敬重和佩服的一位影星。他以其良好的个人修为、优秀的道德品质、严谨的工作态度以及成熟、果敢、稳重、自信的男性魅力征服了全球观众,赢得了无数影迷的喜爱。我想,"记录感动,我一直用EOS"的广告词定是成龙先生亲自撰写的。要是在平时,因为工作忙,写得急,出现个把错别字也情有可原。可这一句话是在全中国人都能看到的广告上用的,肯定不能写错,而错了这么久还没改正就更不应该了。

图一:从佳能官方网站上下载的EOS数码单反相机广告。

图二:从2008/04《摄影之友》杂志上翻拍的EOS数码单反相机广告。

图三:广告左上角"记录感动,我一直用EOS"的广告词特写。

图四:广告右下角"今年的感动,用佳能拍摄"的广告词,其中的"动"字没有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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